《申請簽證注意事項》
1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至少要1年以上,若未滿五年將核發至護照到期日前半年效期。
2、小孩護照效期均為五年,建議新辦護照後再辦理 。
3、需於早上10點前送件,當日才算工作日。
4、2015年7月1日起,十四歲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相關規定:
持非越南護照十四歲以下之旅客,必須與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:
A.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:旅客需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辦相關手續。
B.如果旅客沒有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是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時:
(a).12歲以下的旅客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UM服務。
(b).12歲以上到14歲的旅客則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YP服務
5、簽證處偶有退補件之通知,工作天數需重新計算,建議您預留較寬裕的辦件時間,以免耽誤出國日期。
休假日依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為準,若該處有臨時休假,恕無法及時通知。建議您申辦前查看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,以免影響出國事宜。
6、證件之工作天數,不包含例假日,及該證件國家之國定休假日。